一级咸鱼选手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00小说网www.livecrimea.net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
葛弥不想对“我老了”这叁个字发表任何感想,去卧室换了睡衣出来,被问到这么晚回来去了什么地方,回答说去了同事家学做菜。

孟檀敏锐地透过表面看本质,“为了谁学做菜?”

葛弥对于这个问题同样不想发表意见,“为了谁都可以。”说罢便进了浴室。孟檀感觉葛弥今晚的情绪有些不对,平时回家之后都要和他插科打诨释放压力,今晚看来是不打算释放了。

于是他就要行使作为哥哥的关心的权利,在葛弥洗完澡出来后,非常刻意又状似无意地提起:“都学了什么?”

葛弥边擦头发边为他列举,孟檀晚饭没有正经吃,此时竟然听馋了。“事不宜迟,不如明天就做吧?俗话说想要抓住男人的心就要先抓住他的胃嘛。”

他只是随口一说,谁知葛弥听完露出了嫌恶的表情,“不要,我才不要抓住你的心。再说为什么一定是男人的胃呢,男人就不能反过来去抓女人的胃吗?”

她更是随口一说,谁知孟檀沉默半晌,一拍她的肩膀,兴奋地说:“不愧是你,我居然一直没想到。既然如此,明天就做,说好了。”

哦,原来他有了想要抓住心的女人。葛弥迅速意会,想到从前两个人都不会做饭,有一天她终于吃腻了外面的饭决定开始学着做,孟檀却一直没有自力更生过,现在为了一个女人,居然……

男人啊,男人。

葛弥摇头叹息,答应明天教他。

第二天孟檀驱车带葛弥去超市采购食材,回到家认真求教,那样子与他当年读书时差不了多少。葛弥简直好奇死了,问他为了谁学做菜,他一副神秘兮兮的样子,说如果和她八字有了一撇再说,葛弥又问现在有什么,孟檀想了想,“连笔和纸都还没有。”

合着您还没站上起跑线呢。葛弥无语,“你不着急吗?难道没有别人在追她?”

“我不知道,不过如果是有,她也不会和我扯上关系。”孟檀说,“我了解她。”

葛弥不懂他这份自信从何而来,提醒他不要过于自负弄巧成拙。“万一您摩拳擦掌的时候突然冒出个程咬金来,到时候哭都没地方哭。”

孟檀让她不要乌鸦嘴,但还是把这句话放在了心里。下个周末和朋友约饭,他有意无意地提起这事。

“还有你追不到的妞?”朋友差点没拿住筷子,刚夹起的鱼丸也骨碌回碗里,溅起一圈麻酱。孟檀问这是值得惊讶的事吗,朋友回过神,说也对,你就没
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

高辣小说推荐阅读 More+
我只想安静地抽个卡

我只想安静地抽个卡

轻舟小辑
高辣 连载 18万字
残缺的宝贝(1v1 骨科)

残缺的宝贝(1v1 骨科)

二月冬
赵娣,赵耀,一对至亲姐弟,赵娣的存在正如其名,她的人生从来都不是她的人生因此变得残缺。弟弟赵耀,天生心智缺陷,无法像常人那般生活而变得残缺。世人皆说残缺是一切事物分离的伊始,可于她和他而言更像是关系密不可分的粘合剂。因为见证过彼此的残缺,所以互相拥抱取暖,界限在其中愈发模糊,好似她与他本来就应该如此。故事年代设定在10年左右,是架空背景请注意,基调倾向于虐甜交织,结局是he
高辣 连载 5万字
今天也要杀了他(又名:老婆总想弄死我)

今天也要杀了他(又名:老婆总想弄死我)

一发完结
,写高兴了,突然想单独给他们写一篇,先占个脑洞男主:未来科技创造出的新人类,虽然和人一样,但是感情缺失。女主:娇滴滴的大小姐,男主给了她第二次生命后为他卖命,对男主而言是特别的,能够给他人类的情感。本文避雷涉及:未来科幻元素(小声bb:就是吹牛逼)、快穿任务系统我爱这种古早剧情,啦啦啦啦不更文,那就是我去学习啦终于处理好事情,争取将这完结,元旦将之前的整理一下 :
高辣 连载 6万字
玻璃鞋的秘密

玻璃鞋的秘密

凯菈
找到一个值得放手的人, 然后尽全力喜欢。 紫緹就住在我家隔壁,后来认识了永健、杨子勋,我们四个从小一起长大。 永健是我的男朋友,他很温柔、很体贴,我喜欢聆听他的心跳声。 我会目送
高辣 完结 12万字
解忧

解忧

穆九九
一处名为解忧的神秘山谷,流传着巫山神女的传说,一对师兄妹的突然闯入,揭开了它的神秘面纱。往昔师兄妹情,如今微妙的关系,一层不厚不薄的窗户纸,被一种不知名的红花所捅破。是禁果?是成全?是远古传说的世外桃源。是祸是福,是成人之美。这是由一朵解忧之花牵起的故事。此为单元故事:君子师兄vs软糯师妹性冷淡夫妻采花贼vs闺阁小姐羸弱公子vs医女圣僧vs公主山神vs花妖
高辣 连载 5万字
我与客户老婆之间的私密往事

我与客户老婆之间的私密往事

夜色
事情过去很多年了。这是我从未分享过的一次经历。 他们是我的一个客户。我和他夫妻俩关系很好。经常和他老婆一起下乡,搬货。回来就在他家吃饭。后来,他说你也不用住宾馆了。直接住在我家里算了,这样第二天可以直接去下乡。 我后来就搬到他家里去住了。 他们夫妻人都挺好,当时应该都快40岁的样子。他老婆皮肤很白。所以显得年轻很多。 尤其是干活很吃苦,所以经常站店的是他,一起下乡的是他老婆。 那年夏天,他腿让车给
高辣 连载 5万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