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级咸鱼选手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00小说网www.livecrimea.net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
从孟檀回到家露出的第一个表情,葛弥便知道他遇上天大的好事。

再一问,果然如她所想,情场得意。

“把你的嘴角收一收,都要翘到天上去了。”看着他这副模样她就牙酸,总有种想让他走得越远越好,到别处去散发恋爱的光芒的感觉。

孟檀从壶里倒了第二杯水,端着杯子坐下,尽管想要装得一如既往,心跳却怎么也慢不下来。

“别人第一次谈恋爱也像你这么没出息吗?”葛弥终于忍不住发问,“我好想把你赶出去。”

“就饶我这一回吧。”孟檀笑着说。他追了杨久缘那么久才终于追到手,她不为他高兴也就算了,嫌弃是万万不能的。

还好过了一阵他平静下来,不再笑得像朵花,这事也翻过篇去。第二天是又一个普通的工作日,冲了澡出来,孟檀看到葛弥神色怏怏地歪在沙发上,手机扔得老远,长长地叹了口气,显得心事重重。

当他问起,葛弥挠了挠眉头,提到自己正在被一个不知好歹的人追求,即使她无数次说过正在恋爱,也乐此不疲。

这人正是周明越。

他似乎把追求葛弥这件事当作一场游戏,并显然乐在其中。

“你不是躲得远远的,他怎么还能找上你?”孟檀问。

葛弥苦恼地说:“我正在跟的一个拍摄项目,他是资方的……我压根不想见到他,微信也拉黑了,没想到还要在片场见面,我头发都要愁白了。”

“听起来确实很痛苦。”

“是相当痛苦。”

该如何甩掉一块粘在手上的橡皮糖呢?甩掉了也会锲而不舍地粘回来的那种。

她暂时没想出好的办法。

看周明越的面相就知道他不会缺女人,而死皮赖脸地缠着葛弥的理由也很简单,并非真心地喜欢她,只是被她一而再再而叁地拒绝,压得他心中那根自尊的弹簧无限反弹,无论如何也要还以颜色。

被烦透了也没关系,只要葛弥产生一丁点的动摇,他就趁虚而入,把她踩在脚下用以彰显他的无穷魅力。

人的初恋总是会随着时间褪色,而葛弥的初恋更惨一点,不仅褪色还完全变了形,成了一块千疮百孔的破布,根本不够格被装裱在记忆的画框里。

孟檀听完,摸了摸下巴,“你打算怎么做?”

“就是不知道怎么办我才愁成这样。”葛弥说,“你知道怎么对付好赖话都听不懂的脑
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

高辣小说推荐阅读 More+
我只想安静地抽个卡

我只想安静地抽个卡

轻舟小辑
高辣 连载 18万字
残缺的宝贝(1v1 骨科)

残缺的宝贝(1v1 骨科)

二月冬
赵娣,赵耀,一对至亲姐弟,赵娣的存在正如其名,她的人生从来都不是她的人生因此变得残缺。弟弟赵耀,天生心智缺陷,无法像常人那般生活而变得残缺。世人皆说残缺是一切事物分离的伊始,可于她和他而言更像是关系密不可分的粘合剂。因为见证过彼此的残缺,所以互相拥抱取暖,界限在其中愈发模糊,好似她与他本来就应该如此。故事年代设定在10年左右,是架空背景请注意,基调倾向于虐甜交织,结局是he
高辣 连载 5万字
今天也要杀了他(又名:老婆总想弄死我)

今天也要杀了他(又名:老婆总想弄死我)

一发完结
,写高兴了,突然想单独给他们写一篇,先占个脑洞男主:未来科技创造出的新人类,虽然和人一样,但是感情缺失。女主:娇滴滴的大小姐,男主给了她第二次生命后为他卖命,对男主而言是特别的,能够给他人类的情感。本文避雷涉及:未来科幻元素(小声bb:就是吹牛逼)、快穿任务系统我爱这种古早剧情,啦啦啦啦不更文,那就是我去学习啦终于处理好事情,争取将这完结,元旦将之前的整理一下 :
高辣 连载 6万字
玻璃鞋的秘密

玻璃鞋的秘密

凯菈
找到一个值得放手的人, 然后尽全力喜欢。 紫緹就住在我家隔壁,后来认识了永健、杨子勋,我们四个从小一起长大。 永健是我的男朋友,他很温柔、很体贴,我喜欢聆听他的心跳声。 我会目送
高辣 完结 12万字
解忧

解忧

穆九九
一处名为解忧的神秘山谷,流传着巫山神女的传说,一对师兄妹的突然闯入,揭开了它的神秘面纱。往昔师兄妹情,如今微妙的关系,一层不厚不薄的窗户纸,被一种不知名的红花所捅破。是禁果?是成全?是远古传说的世外桃源。是祸是福,是成人之美。这是由一朵解忧之花牵起的故事。此为单元故事:君子师兄vs软糯师妹性冷淡夫妻采花贼vs闺阁小姐羸弱公子vs医女圣僧vs公主山神vs花妖
高辣 连载 5万字
我与客户老婆之间的私密往事

我与客户老婆之间的私密往事

夜色
事情过去很多年了。这是我从未分享过的一次经历。 他们是我的一个客户。我和他夫妻俩关系很好。经常和他老婆一起下乡,搬货。回来就在他家吃饭。后来,他说你也不用住宾馆了。直接住在我家里算了,这样第二天可以直接去下乡。 我后来就搬到他家里去住了。 他们夫妻人都挺好,当时应该都快40岁的样子。他老婆皮肤很白。所以显得年轻很多。 尤其是干活很吃苦,所以经常站店的是他,一起下乡的是他老婆。 那年夏天,他腿让车给
高辣 连载 5万字